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依法助力当事人追讨231万欠款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助力当事人追讨231万元欠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被告通化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与通化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签订《粉煤灰及干排渣排放、运输、处理项目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14日。

  被告公司雇用原告刘某处理粉煤灰及干排渣等业务,上述合同于2018年9月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公司继续雇用刘某处理粉煤灰及干排渣等业务。直至2019年4月末,被告公司终止刘某排放、运输、平整粉煤灰及干排渣业务。但刘某在履行上述业务期间发生相关导灰、运输、平整等费用(合计:2315880元),被告公司始终没有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向二道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给付履行业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庭审时,被告公司对刘某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但其辩解称暂时没有能力给付相关费用。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询问原告针对此款项意愿,原告要求被告公司须按照确定数额立即给付相关款项。

  二道江区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被告公司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终判决:被告通化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某2315880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