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福强)为充分激活院庭长审判力量,特克斯县人民法院真抓真管真严,全面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2020年1至7月,院庭长共结案544件,占同期全院结案总数的45.26%,院庭长办案取得实质进展。
院庭长办案制度化。根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州分院的相关规定,制定《特克斯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定》,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类型等,要求院长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10件,其他院领导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50件,庭长、副庭长每年办理案件应达到本部门平均办案量的95%以上。将院庭长办案由“自选动作”变为“规定动作”,要求院庭长全部下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传帮带的指引作用及模范表率作用。
院庭长办案规范化。《特克斯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规定》,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涉及社会稳定、安全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院庭长办理。2020年1月至7月,上述类型案件已均由院庭长办理。
院庭长办案实质化。将院庭长办理案件统一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对院庭长办理案件卷宗和庭审开展评查,监督院庭长真办案、办好案。将院庭长办案绩效纳入对其工作的考评范围。没有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院庭长,当年度不能评先评优,并与绩效奖金挂钩,下一年度不能晋级。
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师红田要求,要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坚决禁止院庭长特别是院领导不办案、委托办案。不能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也不能用办理简单关联案件冲抵办案数量。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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