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瑞鹏)8月13日上午,洮南市法院依法对邵某某、刘某某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以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依法分别判处邵某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此次宣判采用了远程视频的方式,对2名在押的被告人进行隔空宣判,其余4名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实现了对被告人人身健康和诉讼权益的“双保障”。
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邵某某、刘某某多次纠集殷某某、付某某、姜某某等被告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持械追逐拦截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某伙同被告人刘某某纠集被告人殷某某、姜某某、付某某在洮南市及二龙乡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以邵某某、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洮南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作出如上判决。
值此扫黑除恶的收官之年,洮南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迅速按下扫黑除恶“快进键”,为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贡献力量。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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