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宋娴)位于吉林省东南部的通化市是驰名全国的“中药之乡”,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许多老百姓瞄准商机,积极加入中药材种植生产大军中,通化县快大茂镇新茂村村民蔡某就是其中的一员,利用自家承包的土地种植五味子出售给药材加工厂、批发商等。
蔡某家中种植五味子15亩左右, 2017年,蔡某与开办药材加工厂的张某、林某夫妻经人介绍认识,保持着近三年稳定的五味子买卖往来。2020年1月20日,张某夫妇再次购买蔡某20100斤五味子,货款合计155620元,并承诺两周之内付清全部货款。2020年春节前张某夫妇给付蔡某货款3000元,之后疫情阴霾之下的药材加工行业也受到很大冲击,致使被告夫妻经营的药材加工厂资金周转困难。
因张某夫妇从未超过两个月给付货款,加之多次电话沟通此事未果,导致蔡某渐感不安,遂于2020年8月初诉至通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案件较为简单,在双方多次五味子买卖过程中,被告通常能积极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只是在最近一次交易中拖延付款时间较长,令蔡某担忧,于是向蔡某释明了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的优势,蔡某闻后欣然选择了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员在了解到双方近期忙于生产经营,时间不宽裕,但会使用微信时,建议双方线上参与调解,双方均表示认可。2020年8月5日,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给双方发送了视频聊天邀请,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货品质量、数量、所欠货款并无异议,仅在还款期限上存在分歧。调解员考虑到双方本是多年来诚信交易的好伙伴,张某夫妇数月未支付货款并非主观故意,确实因近期经营不畅,资金周转困难,但随着疫情的缓解已渐有起色,真诚希望双方能互相理解,继续合作,实现双赢,遂与双方当事人反复磋商,探讨最大化实现权益和现实可行的方案,最终双方分歧得以破除,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张某、林某于2020年9月5日前一次性给付蔡某货款152620元,并针对该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最后,双方均表示今后还会继续合作,同时感谢调解员细心周到、用心良苦地做双方思想工作,为他们减轻了诉累。
动之以情,搭建沟通的渠道;晓之以理,重构信任的桥梁;明之以法,破除矛盾的冰山。诉前调解作为一种较为柔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因其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传承了传统文化中对以和为贵的追求,而日渐更受欢迎,今后,通化县法院也将探索更多科学有效举措,让诉前调解全面发挥平息纷争“第一防线”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