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陈富成 石玉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向覃塘区某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被告人韦某阳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韦某阳等人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不等的刑期。韦某阳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某镇上陆续通过开设赌场、经营酒吧、容留吸食毒品等方式笼络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韦某阳为首,李某、韦某委等人为骨干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通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破坏治安秩序,如:为替他人追讨债务而围堵工厂大门阻碍经营、为报复他人而在公共场所持械大规模聚众斗殴、为垄断木材运输经营而威胁恐吓运输司机等。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某镇及周边治安秩序,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破坏营商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在认真审查案件的同时,细致排查分析该案是否存在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隐患漏洞。经分析,发现某镇存在市场管理不够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此,该院依法发出加强综合治理,突出抓好行业整治的检察建议。该院建议该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度;积极开展木材加工、木材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积极有效地进行行业清源整顿,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深入查找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社会治理及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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