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拓展司法服务新外延
从诉前化解到确保履行全方位多角度保障民生
法院讯(刘冬蕊)告别热火朝天的七月,秋天给同样炙热的八月带来一丝清凉。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尖锐纠纷解决,再立新功。
2019年5月吉林市昌邑区蜀签串串香店将价值4万余元的火锅底料、火锅酱料交付吉林市钱雨货站至嘉峪关,但由于钱雨货站运输不及时致使交货延迟,酱料超保质期无法使用,收货方拒绝接收,损失巨大。串串香店老板于大姐和货站老板于大哥,本是同姓一家人,却将纠纷闹至法院,于大姐主张于大哥赔偿货损,于大哥反诉于大姐支付运费。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案件后,一直全程关注案件进展动态,多次介入纠纷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矛盾太大,在钱雨货站败诉后,于大哥坚决上诉到长铁中院,后又申诉至省高院,矛盾一度激化到不可调和。
案件几经辗转终于在2020年7月进入执行程序。于大哥因货站经营受疫情影响,入不敷出,几近破产,无法足额给付执行款。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受执行部门委托,再次介入执行程序。经过反复多次沟通,打通矛盾节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解员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这一次于大哥带着诚意,带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到法院,当场将28000元汇入执行账户,于大姐也终于退让一步,同意以32500元的金额进行执行和解,剩余4500元允许于大哥8月末给付。
八月中旬,于大哥信守诺言,将执行尾款款送至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马不停蹄将此款转交于大姐,并亲自上门办理结案手续,至此持续整整一年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于大姐为感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不辞辛苦,不畏困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促成和解,用快递的方式邮寄了锦旗。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也是司法服务民生的第一站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提出,我们的诉讼服务是一站式的,但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不断探索拓展司法服务新外延,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协助人民群众实质解决纠纷为落脚点,积极推广“铁路法院版枫桥经验”以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