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再延长30年!我国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二轮到期延包整省试点

南充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有波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四川省南充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有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有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有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动和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有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有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四川省纪委监委)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